关于开展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节综字〔2025〕287号
各盟市,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203号)相关要求,加快高端智能再制造机电产品推广应用、提升应用规模、拓展应用场景,拟组织开展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本通知中的再制造是指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对旧件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再制造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生产过程,再制造机电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节能、节水、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具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
2.案例应聚焦高端智能再制造机电产品,主要包括盾构机、工业机器人、风电机组装备、冶金装备、矿山装备、内燃机、数控机床、油气田装备等。
3.案例应重点反映高端智能再制造产品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案例应有可复制性,相关产品具有一定的推广前景和市场拓展潜力。
4.案例申报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案例中产品实际应用超过1年,已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二、推荐程序
1.请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机电产品再制造企业填报申报材料,就申报材料中案例的先进性、可复制性等进行评估,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典型案例。
2.请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8月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及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并将典型案例汇总表及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LJ20091105290@163.com。
附件:
2025年6月4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