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司法局抓“官键少数”让 行政复议听证“活”起来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1/1/12 11:23:13 | 浏览次数: 5382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政府行政复议公信力,及时快速低成本解决行政争议,兴安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兴安盟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调查办法(试行)》,明确行政复议机关组织听证调查的案件范围、参加听证会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具体范围及程序规定等。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调查,12月29日上午,对某行政复议案件举行了听证会。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此次听证。在听证过程中与申请人就案涉行政争议的解决进行充分沟通,有效缓和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为扩大听证效果,盟、市司法局安排盟直、市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人参加听证旁听。
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调查,是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能够缩短与老百姓的距离,缓和、化解社会矛盾,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体现行政机关主动接受复议监督的责任担当。听证审理模式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搭建起平等沟通交流的平台,给予行政相对人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主张自身权利的机会,为实质性地化解行政争议打下良好基础。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拉近了“官民”距离,和谐了“官民”关系,为建设法治兴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内蒙古掌上12348
新闻动态 :更多>
公告通知:更多>